氣動執行器的結構
點擊次數:994 更新時間:2020-04-13
執行器是自動控制系統中*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。它的作用是接受控制器送來的控制信號,改變被控介質的大小,從而將被控變量維持在所要求的數值上或一定的范圍內。執行器用壓縮空氣作為能源,其特點是結構簡單、動作可靠、平穩、輸出推力較大、維修方便、防火防爆,而且價格較低,因此廣泛地應用于化工、造紙、煉油等生產過程中,它可以方便地與被動儀表配套使用。
執行器的結構:
1、氣動裝置主要由氣缸、活塞、齒輪軸、端蓋、密封件、螺絲等組成;成套氣動裝置還應該包括開度指示、行程限位、電磁閥、定位器、氣動元件、手動機構、信號反饋等部件組成。
2、氣動裝置與閥門的連接尺寸應符合ISO5211(底部)、 GB/T12222 和 GB/T12223 的規定。
3、帶手動機構的氣動裝置,在氣源中斷時,應能用其手動機構進行閥門的啟閉操作,面向手輪時,手輪或手柄應逆時針旋轉為閥開,順時針旋轉為閥關。
4、活塞桿端部為內、外螺紋時,應有標準扳手適用的扳手口。
5、活塞的密封圈應便于更換與檢修。
6、帶緩沖機構的氣動裝置,其緩沖機構的行程長度可參照omal氣動執行器。
7、帶可調緩沖機構的氣動裝置,應有缸體外部調節其緩沖作用的機構。
8、氣缸進出氣口的螺紋尺寸應符合MANUR NORM(附件標準) GB/T7306.1、GB/T7306.2 和 GB/T7307 的規定。
氣動執行器的性能:
1、氣動裝置額定輸出力或力矩應符合 GB/T12222 和 GB/T12223 的規定
2、在空載情況下,對氣缸內輸入一定的氣壓,其動作應平穩,無卡阻及爬行現象。
3、在 0.6MPa 的空氣壓力下,氣動裝置啟、閉兩個方向的輸出力矩或推力,其值應不小于氣動裝置標牌所標示的數值,且動作應靈活,不允許各部位出現*變形及其他異常現象。
4、密封試驗用zui大工作壓力進行試驗時,從各自背壓一側泄漏出的空氣量不允許超過 (3+0.15D)cm3/min(標準狀態);從端蓋、輸出軸處泄漏出的空氣量不允許超過 (3+0.15d)cm3/min。
5、強度試驗用 1.5 倍的zui大工作壓力進行試驗,保持試驗壓力 3min 后,其缸體端蓋和靜密封部位不允許有滲漏及結構變形。
6、動作壽命次數,氣動裝置模擬閥門動作,在保持兩個方向的輸出力矩或推力能力的情況下,啟閉操作的啟閉次數應不低于 50000 次(啟-閉循環為一次)。
7、帶緩沖機構的氣動裝置,當活塞運動到行程終端位置時,不允許出現沖擊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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